问题1
什么是卫片?
问题2
什么是卫片执法?
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可以将一个地区的土地、矿产利用情况形成卫片,将该地区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期的卫片进行叠加对比后,反映出该地区土地、矿产利用变化情况,对发生变化的地块逐一进行核查,重点是检查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用矿)情况,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用矿),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符合条件的违法严重地区,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督促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问题3
卫片执法督查是怎么回事?
国家对卫片图斑进行抽查和审核,对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的地区开展警示约谈或追责问责,启动相关指标暂扣,对整改以后仍符合问责条件的地区,提请省人民政府启动问责。
问题4
卫星那么远,土地范围那么大,只占小一块地它看得清楚吗?
问题5
卫片拍到的图斑都违法了吗?
卫片核查判定通过自然资源部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分类结果有三类:一是合法用地,指动工前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二是违法用地,指动工前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动工实际占用的土地;三是其他用地,包括:1农业项目破坏耕地(基本农田)、2临时用地、3临时占用林地、4林业生产工程设施、5农村道路、6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7实地未变化、8农田水利设施、9农业简易棚、10水面简易棚、11土地整理、12农业结构调整、13水面高架路桥、14河堤整治、15边坡治理、16电塔用地、17乡村旅游用地、18点状供地项目用地、19抢险救灾用地、20灾毁用地、21海域、22其他特别用地。
问题6
卫片执法的发展历程是什么?
2000年,原国土资源部开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在北京等25个省的66个重点城市开展卫片执法工作。2009年扩大到全国172个城市,2010年则首次实现全国2859个城市全覆盖检查,首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实施责任追究,实现了重大跨越;2011年从土地卫片执法覆盖到土地、矿产两种资源。2019年自然资源部针对土地卫片提取增加了建设用地上变化图斑的提取,主要是发现、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设,采取“季度+年度”的方式进行下发。2021年是自然资源部第21次部署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卫片执法仍主要在土地、矿产两种领域内开展。
问题7
卫片执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问题8
卫片执法如何落实提高违法成本,扎紧制度笼子,实施“增减挂钩”机制?
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指标总量管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有效惩治违法行为,倒逼地方消除违法状况,扎紧制度的笼子,实施“增违挂钩”。自然资源部建立违法行为与年度新增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约束性指标挂钩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即在考虑行政处罚(含行政处理)及整改落实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一个地区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自然资源违法数量,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指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指标等,按照一定比例暂扣,根据违法行为整改到位情况再按比例退还。压实省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确保地方对违法行为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结合督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地方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部。自然资源部将直接扣减退还的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约谈。
问题9
建立“增违挂钩”机制,实行联合惩戒,有什么重要意义?
问题10
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如何与变更调查工作衔接?
对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涉及违法占用农用地、已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但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要单独标识为违法用地。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得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已经变更的,要在下一年度变更时退回原地类。
问题11
卫片执法对严格查处违法案件有什么要求?
要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对属于其他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要将违法行为纳入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