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县中心城区FX02-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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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县中心城区FX02-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补充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范县中心城区FX02-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0713日进行公示,鉴于市民对该规划的关注,为便于广大市民更加详尽的了解该规划,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公示内容予以补充:

原公示规划图纸仍然有效,公示时间、公示反映形式与原公示内容一致。

公示反映形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范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邮箱: fanxianguihua@163.com

    电话:0393-526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