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崔志伟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1日16:27 作  者: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姓名崔志伟,身份证号410926196801010011,因保管不善,将范国用(2011)第037号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权
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志伟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