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姓名崔志伟,身份证号410926196801010011,因保管不善,将范国用(2011)第037号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权证 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志伟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