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5日14:48 作  者: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姓名于红霞,身份证号410926197905183667,因保管不善,将范房权证县字第2011-0098号房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权
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红霞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