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濮阳县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面积共计约0.5公顷。
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柳屯镇西陈庄村。
权属:濮阳县柳屯镇西陈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业服务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县政府委托柳屯镇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