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濮县政土〔2019〕82号)文件,已收回濮阳县金龙源养殖专业合作社(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坐落于子岸镇岳辛庄村西,土地证号为濮县国用(06)79号,面积为86279.75平方米,收回面积为38231.87平方米,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上述范围内的原土地使用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濮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