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濮阳县城关镇胜利居民委员会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2日11:46 作  者: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濮阳县人民政府(濮县政土〔2020〕51号)批准,现就收回城关镇胜利居民委员会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收回的国有土地分别位于濮阳县城关镇云峰路以东、北关街以西、富民路以北,面积12606.94平方米和濮阳县城关镇云峰路以东、北关街以西、未来路以南,面积4904.73平方米;

二、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应及时解除抵押合同,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三、上述范围内的原土地使用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范围内土地权属性质、面积等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濮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注销该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证书。

特此公告

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