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濮阳县红旗路北第一片区B地块
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09:50 作  者: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濮阳县棚户区改造红旗路北第一片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濮阳县人民政府(濮县政土〔2022〕48号)批准,现就收回濮阳县红旗路北第一片区B地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未来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富民路以北、北关街以东,面积8213.39平方米(约合12.3201亩)。

二、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应及时解除抵押合同,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三、上述范围内的原土地使用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范围内土地权属性质、面积等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濮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