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仅濮阳一例 濮阳市闲置土地无偿收回案例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2日17:44 作  者: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的通报》,濮阳市闲置土地无偿收回案例成功入选闲置土地处置典型案例汇编,全省仅此一例。

据了解,该案例涉及两宗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未动工签约满两年的国有土地,由濮阳市局、南乐县局按照规定,报经南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了两宗地不动产权证,并将处置结果送达相关土地抵押权人、人民银行和银监分局。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加大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处置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2896.5亩,处置闲置土地168亩。

一是跟紧“带头雁”,强化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土地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通报、两周一调度,并强化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协调推进会,深入实地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有效推动了工作开展。

二是处置“一对一”,突出对症下药。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实行“一地一策”,通过“化解问题供地一批、调整用途盘活一批、优化服务供应一批、依法依规撤销一批”等措施,靠前指导,有效处置批而未供土地。

三是织好“一张网”,实现良性循环。建立健全覆盖土地报批、征收、供应、开发利用的全流程动态监管体系,坚持从源头上把控,织密防护网。对项目加强预审初审,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盘活利用闲置低效用地模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综合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