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行信访事项“红、黄、绿”清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6日10:58 作  者:杜刚圣

为充分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办件质量,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实施信访事项积极推行“红、黄、绿”清单管理制度。

列出责任清单,初信初访抓实效。按照“可量化、能实施、好检验”的要求,对于群众来信来访,要求从速从实登记,对属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信访事项后按规定时限书面告知信访人。

实行台账管理,难点堵点出成效。对系统内信访事项办理,分类建立“红、黄、绿”牌台账。对未及时登记、未及时受理或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的信访事项,列入红牌台账,在每月“百分制”评比中每件扣5分,并转送市局督查办、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办问责,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抄送属地政府;对规定期限前3个工作日,经市局审核未办理完成的信访事项,列入黄牌台账,每月“百分制”评比中扣2分;对规定期限前5个工作日,经市局审核办理完成的信访事项,列入绿牌台账,每月“百分制”评比中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