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5日09:36 作  者:


濮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

 

 


 

前  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结合《河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0-2020年)》和《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编制《濮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濮阳市土地整治战略,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统筹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明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是实施、深化《河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0-2020年)》和《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重要手段,是指导濮阳市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濮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427116.31公顷。


第一章  土地整治的背景与形势

第1条             自然地理背景

濮阳市位于河南省的东北部,黄河下游北岸,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地理坐标界于东经114°52′0〞-116°5′4〞,北纬35°20′0〞-36°12′23〞之间。东北部与山东省的聊城毗邻,东、南部与山东省济宁、菏泽隔河相望,西南部与河南省的新乡市相倚,西部与河南省的安阳市,北部与河北省的邯郸市相连。东西长125千米,南北宽100千米。

濮阳市地处北温带,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雨量大,秋季晴和日照长,冬季干旱少雨雪。年平均气温为13℃左右,夏季曾出现过的极端最高气温达43.1℃,冬季极端最低气温有-21℃。无霜期一般有20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500~600毫米。

濮阳全市地貌系中国第三级阶梯的中后部,属于黄河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地势较为平坦,自西南向东北略有倾斜,海拔一般在48~58米之间。濮阳县西南滩区局部高达61.8米,清丰县巩营乡里直集西南仅44.2米。平地约占全市面积的70%,洼地约占20%,沙丘约占7%,水域约占3%。濮阳境内有河流97条,多为中小河流,分属于黄河、海河两大水系。过境河主要有黄河、金堤河和卫河。另外,较大的河流还有天然文岩渠、马颊河、潴龙河、徒骇河等。

濮阳市的土壤类型有潮土、风砂土和碱土3个土类,9个亚类,15个土属,62个土种。潮土为主要土壤,占全市土地面积的97.2%,分布在除西北部黄河故道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潮土表层呈灰黄色,土层深厚,熟化程度较高,土体疏松,沙黏适中,耕性良好,保水保肥,酸碱适度,肥力较高,适合栽种多种作物,是农业生产的理想土壤。风砂土有半固定风砂土和固定风砂土两个亚类,共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主要分布在西北部黄河故道,华龙区、清丰县和南乐县的西部。风砂土养分含量少,理化性状差,漏水漏肥,不利耕作,但适宜植树造林,发展园艺业。碱土只有草甸碱土一个亚类,占全市土地面积的0.2%,主要分布在黄河背河洼地。碱土因碱性太强,一般农作物难以生长,改良后可种植水稻。

当前,濮阳在“以工立市,以工富市,以工强市”的战略指导下,围绕扩大企业规模,拉长石化产业、产品链条,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使石化企业在行业结构、原料结构、产品结构调整中得到长足发展,企业由一种产品发展为多装置、多品种,由单一的农用化工发展为化肥、石油炼制、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生物化工、精细化工等多门类100余种产品。


第2条                  社会经济背景

2015年濮阳市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3.61亿元,比2014年增长10.9%,从2014年分地区数据来看,濮阳市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7.47亿元,占全市的29.31%。全市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2.4%、57.9%、29.7%,第一产业比重逐步降低,第二产业优势明显,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第三产业快速成长,濮阳目前正处于“二、三、一”的产业发展阶段。

2015年濮阳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36.9亿元,比上一年增加19.1%,财政收入增长迅速。从2014年分项数据来看,濮阳市财政支出达到254.3亿元,增长率为10.8%提高到财政支出增加同样迅速。

2015年市域城镇化为38.51%,城镇化率偏低,市区与外围市县城镇化差距较大,华龙区达到88.60%,其余各县市处于20%~50%之间。由于市域北部农民进城的成本过高,农民工工资较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障碍,大多数农民仍采用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方式,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当地人口城镇化的进程。


第3条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201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322670.20公顷,其中耕地283502.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38%;园地1654.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9%;林地1811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4%;其他农用地1940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4%。

201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86004.3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63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8%。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16129.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8%;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为56604.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5%;采矿用地面积为362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642.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其中,交通用地面积为5597.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水利用地面积为3599.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5%。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设施和特殊用地,总面积431.1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

2015年其他土地面积1844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2%。水域:面积13963.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7%;自然保留地:面积4478.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全市土地面积呈现出以下的利用特点:

——农用地中耕地比重大,但农业基础设施差

濮阳市农业发展条件优越,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悠久,耕地是最主要的农用地类型,2015年底全市耕地283502.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38%。但由于农业产出效益较低,不易吸引投资,农村普遍存在灌溉设施老化,机电设备陈旧,沟河淤积,渠道渗漏等问题。此外,部分农村道路等交通设施较为落后,田块零散且不规整,致使农业规模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城乡建设用地集约水平不高,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

2015年濮阳市城乡建设用地76362.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8.7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3624.2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21%,农村居民点56604.9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5.82%。人均城乡建设用地达到157.19平方米/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达到121.2平方米,而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高达255.3平方米,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差异明显。尤其,农村“空心村”现象较为普遍,建设用地集约度亟需提高。

——城市空间快速扩张,用地结构仍需调整

随着城市的扩张,濮阳市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和农村人口,伴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热潮的涌起,城市建设用地工业园区和居住区的建设规模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急剧上升,工业用地中二、三类工业用地比例达到74%,严重威胁城市环境,城市亟需有机更新。

——土地利用呈现圈层分异

濮阳市区和外围地区经济发展较不平衡,各乡镇(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呈现圈层性,城镇化水平也具有圈层性。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吻合的是濮阳市土地利用结构同样呈现明显的圈层分异特征,濮阳市华龙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次为:57.87%、41.43%、0.70%;而濮阳市全市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的比例为75.55%、20.14%、4.31%,由此可见,外围县的建设用地比例明显低于市区。

——生态压力凸显,其他土地开发潜力有限

作为传统产油区,采油企业对周边农田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油污治理难度较大,生态修复周期较长。濮阳境内的黄河及其滩涂是其他土地的主体部分,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沙地等自然保留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05%,且受生态环境保护的限制,土地承载能力有限。


第4条                   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价

一、取得成就

十二五规划期间濮阳市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和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补充了大量耕地,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提高了产能,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统筹了城乡发展,改善了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改善了生态环境。

1、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了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实施有组织的土地整治以来,全市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逐年加大,耕地得到有效的补充和保护,基本实现了全市耕地数量稳中有增的目标,实现建设占用与补充耕地平衡,并略有节余。实践证明,通过农用地整理,结合基本农田建设,可新增耕地2%-3%,农田产出效力提高10%-20%。通过平整土地,治理沟渠,修筑田间道、生产路,农田生态功能进一步发挥,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2、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还带动农用地整理建成了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通过对农村散乱、废弃、闲置的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进行整理复垦,集中建设居民点,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了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了村容村貌。

3、优化了利用结构,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

通过大力推广以“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居民点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为重点的土地整治,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明显提高。

4、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通过农村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同时,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土地整治,有效引导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推动老、少、边、穷地区农村脱贫致富。

5、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开展土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和重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逐步改善。通过积极实施综合整理,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条件,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问题

1、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进度缓慢

上轮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整理未能很好实施。并且,建设用地不断以外延扩张为主,城镇、农村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利用不够充分合理,单、低层建筑比重大,容积率低;村镇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随着经济发展,部分农村居民点开始出现“空心村”现象。工矿企业用地浪费,集约用地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2、土地整理资金渠道单一

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2011-2015年,开发整理总投资约57.02亿元。从已实施的几个主要土地整理项目看,大部分依赖政府资金投入,土地整理运作机制较为单一,土地整理未能充分发挥农民和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未引入社会资金的参与。

3、后备资源极为有限,土地整治难度加大

自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市投资低、见效快、效益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基本开发殆尽,未利用地受自然及技术经济等条件限制,难以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土地整治难度逐年增大。随着全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各部门、产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剧了用地紧缺状况,各种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第5条                  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机遇一、“三块地”改革为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提供了现实需求

“三块地”是指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农村耕地和乡村建设用地。部署开展“三块地”改革,就是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充分释放城镇土地、农村耕地、乡村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潜力,为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支撑,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抓手。这为我市进行之后的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现实的需求。

挑战一、加强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建设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资源基础,随着濮阳市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优质耕地被城镇、产业建设占用压力增大,保红线与保发展的矛盾突出。为保障建设用地需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必须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努力补充优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能,切实落实藏粮于地战略。

挑战二、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当前我市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空现象比较普遍,农田细碎化比较严重,农村地区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十九大会议指出要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因此,必须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采取超常规政策措施,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第二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6条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要求,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助力脱贫攻坚;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第7条                           指导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有提升,夯实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基础。

——促进城乡统筹。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活动,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转,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加强对水土流失、石漠化、沙化等严重的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土地生态环境整治,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维护群众权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增减挂钩收益对农村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证农民共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成果。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有效发挥整体联动的综合效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和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期待,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避免不顾实际大拆大建,增加人民生活负担。


第8条                         规划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三块地”改革为总抓手,根据《河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统筹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提出的整治任务,确定全市的目标任务,并提出以下具体目标:

——补充耕地任务得到落实。至2020年,完成土地整理补充耕地任务16968.11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3208.78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498.83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5567.55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7692.34公顷。

——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至2020年,农用地整理规模为158766.84公顷,提高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经整理的基本农田提高1个等,主要粮食作物平均年产量达到15000公斤/公顷(1000公斤/亩)以上。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取得积极成效。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稳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0年整理农村建设用地16310.10公顷,重点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得到优化。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通过建立 城镇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谋算、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的体系,实现城镇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和保值增值。至规划期末,整理城镇建设用地规模9118.8公顷,加大废弃工矿、旧城区、“城中村”等低效利用土地的改造力度。

——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力度加大。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土地修复和土地生态建设。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大力推进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复垦率达到45%以上,努力做到“快还旧账、不欠新账”;积极开展土地生态整治,加强农田生态建设,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至2020年,复垦损毁土地604.83公顷,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

——适度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至2020年,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8694.84公顷。

——土地整治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大力加强土地整治法律制度和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制定土地整治条例,完善土地整治规章制度,土地整治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加强技术规范标准和人才队伍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完善合理,基础能力明显增强,支撑作用更加有力。


第9条                         主要任务

——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立完善农业灌溉水源、灌溉输配水和排水等水利保障体系,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料、糖料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用地质量。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科学划定基本农田示范区,优化耕地多功能布局,有效引导耕地集中连片。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节约用地、改善民生、因地制宜的要求,以“空心村”和“危旧房”整治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中村”改造,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加快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

——以合理利用土地为目的,加快土地复垦。加大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全面实施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复垦,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努力做到“新帐不欠、旧账快还”。完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加强土地复垦监测监管。

——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整体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构建土地生态网络体系,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构建“两横六纵三灌区四水库一湿地” 水系体系(两横:黄河、金堤河;六纵:马颊河、南小堤总干渠、第三濮清南干渠、潴泷河、孟楼河、梁庙沟;三灌区:渠村灌区、南小堤灌区、彭楼灌区;四水库:濮阳市引黄调节水库、金堤河干流洪水调节水库、清丰县防洪调蓄水库、濮阳市引黄调蓄水库;一湿地:黄河滩区湿地)。促进“三区两点一网络”(三区:一般平原农业生态区、风沙治理区、低洼易涝农业生态区;两点:城市绿化美化、村镇绿化;一网络:生态廊道网路)的林地系统建设,恢复并提高城镇内绿地系统、河流水系等的生态功能,进一步彰显和提升濮阳在中原经济区的生态优势。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统筹濮阳市土地整治,构建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的工作模式。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整治实施监测监管。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加强土地整治法制、科技支撑能力、队伍等建设。


 

第三章 土地整治潜力分析

第10条                       农用地整理潜力

农用地整理潜力主要包括耕地利用率的提高、耕地生产力的提高、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生产成本的降低等四个方面:其中,提高耕地利用率的潜力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道路、沟渠、防护林的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二是通过土地平整等工程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生产力的潜力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二是通过改造、消除耕作中的限制因素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三是通过增加农户对耕地的投入和经营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综合得出濮阳市耕地整理潜力规模为281395.34公顷,新增耕地潜力6665.60公顷,其中整理规模较大的区县是濮阳县、清丰县和范县,整治规模依次为97977.76公顷、59808.54公顷、36099.12公顷补充耕地潜力为3407.03公顷、1150.63公顷和1140.95公顷。

通过整治后,农用地的质量提升在一个等级,亩均粮食增产在50公斤以上。


第11条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可进行复垦改造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的规模。通过测算得出濮阳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总规模为8857.26公顷,新增耕地总潜力为2857.09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较大的区县为濮阳县和清丰县,整治规模为11430.40公顷和4321.61公顷,补充耕地潜力分别为901.08公顷和1070.52公顷。


第12条                             土地复垦潜力

通过汇总各区县调查数据,濮阳市土地复垦总规模为347.05公顷,可新增耕地277.64公顷,其中清丰县、濮阳县、范县的复垦规模相对较大,分别为182.73公顷、45.04公顷、50.38公顷,补充耕地规模在146.19公顷、36.04公顷、40.30公顷。


第13条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

根据各区县的生态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剔除不适合开发的区域。测算濮阳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的总规模为8609.34公顷,可补充耕地7748.40公顷。其中,开发规模较大的区县为濮阳县、范县、清丰县,分别为2809.80公顷、1564.13公顷、2282.67公顷,补充耕地潜力为2528.82公顷、1407.17公顷和2054.41公顷。


第14条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是提升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土地的有效手段,与各区县旧城改造指挥部对接后,获取全市城镇建设用地整理的规模为347.29公顷,整理规模较大的区县在清丰县,为182.73公顷。


  

第四章 土地整治分区和重点区域

第15条                     土地整治分区

为适应区域发展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加强土地整治管控,保障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依据濮阳市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因素,将濮阳市划分中部城市功能拓展区、北部高效农业区、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整治区、黄河滩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大体是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边界内的区域,包括濮阳县城、清丰南部地区,区域面积70627.09公顷,该区是濮阳市城镇重点开发区域。其中,现状耕地约44651.47公顷,建设用地约20182.49公顷,建设用地占据较大的比重。该区属于中心城市区域,绝大部分土地为建筑物和道路等建设用地以及部分城市园林绿化用地;该区的土地整理的重点是将土地整治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逐步消除明沟、明渠;完善喷灌、滴灌、暗管排水等灌溉排水系统;发展设施农业,以方便生产和市民游览;农田周边应该以具有美化功能的低矮灌木绿篱围拢,而不是乔木,以便观赏绿色空间。

——北部高效农业区,位于濮阳市北部,包括清丰、南乐两县,该区域总面积130090.44公顷,其中,现状耕地约94128.52,建设用地20286.72公顷。该区农用地占据主导地位,成为景观基质,而且集中连片,该区域农用地集中连片,是濮阳市重要的高效农业生产区,是濮阳的粮仓。该区土地整治的重点是积极开展农田基础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在进行耕地质量提高的同时,将区域内的废弃地、建设用地以及一些农村居民点进行统一整理复垦,促进优质农田的集中连片,为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创造条件。同时,按照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将一些农田建设成高标准农田,大力发展精准农业、设施农业和现代生态农业;防止城市污染向农田的扩散;切实提高优质农田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整治区,位于濮阳县中南部,该区域地势低洼,是濮阳市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目前该区域已经纳入到中原经济区扶贫开发规划,区域土地面积174950.44公顷,区域耕地面积127683.39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4982.95公顷。该区土地整治的重点是在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影响河道泄洪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四区”(滩区、滞洪区、油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联动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黄河滩区,位于濮阳沿黄地带周边,包括濮阳县、范县、台前县的黄河沿岸的乡镇。区域面积为51595.4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总量为27408.75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3651.27公顷,约占全市其他土地的55.85%。该区土地整治的重点是把景观建设与防风固沙相结合,搞好绿色廊道建设。将交通沿线的绿化建设与农田整治相结合,并统筹考虑水域生态走廊。通过滨河绿带、沟渠绿化建设,共同构筑沿河农林生态走廊,为发展沿河生态旅游业奠定基础。


第16条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在濮阳市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土地整治方向,将土地整治潜力大,集中连片的区域,划定为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全市确定濮阳县中部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涉及濮阳县柳屯镇、文留镇、庆祖镇、八公桥镇、徐镇镇、户部寨乡、鲁河乡、梁庄乡、王称固乡、白罡乡、胡状乡、郎中乡等乡镇。农用地整理规模61226.90公顷,补充耕地潜力2766.37公顷。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全市确定清丰县北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涉及清丰县马村乡、仙庄乡、柳格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398.31公顷,补充耕地潜力357.74公顷。

——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全市确定清丰中部为土地复垦重点区域,涉及华龙区的岳村乡清丰县古城乡、大流乡、六塔乡、纸房乡。土地复垦规模105.35公顷,补充耕地潜力84.28公顷。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区域

全市确定沿黄滩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重点区域。沿黄滩区涉及沿黄乡镇辛庄乡、陈庄乡、陆集乡、张庄乡、清水河乡、马楼乡、打渔陈乡以及南乐县西北部的元村镇、西邵乡、寺庄乡、梁村乡等乡镇。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在3084.89公顷,补充耕地潜力为2776.40公顷。


 

第五章 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

第17条      大力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

结合《河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和《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粮食生产项目,实施沃土工程,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在南乐、清丰等外围县,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规划期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87506.67公顷(131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0.87%。统筹推进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和村庄规划布局,集中打造“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稳步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年将南乐、清丰建成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发展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旱涝保收能力强的高标准基本农业分布格局。

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建成275万亩高标准永久性粮田,确保到2020年全市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水稻的种植面积稳定在550万亩以上、年亩产1000公斤以上。深入推进高产创建,形成从种到收套餐式技术组合,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到2020年,主要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保持在98%以上。加强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各类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确保长久利用和发挥效益。


第18条                          强耕地质量建设

濮阳市是河南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必须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巩固和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通过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程,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按照目前的粮食生产水平建设目标,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主体范围分为三类:高产田巩固区、中产提升区和低产改造区。

濮阳市高产巩固区面积119232公顷。涉及清丰县固城乡、韩村乡、大屯乡、古城乡、阳邵乡、大流乡、高堡乡、马村乡、仙庄乡、巩营乡、瓦屋头镇、六塔乡、纸房乡、双庙乡、柳格乡、马庄桥镇、城关镇17个乡镇;南乐县杨村乡、近德固乡、城关镇、谷金楼乡、张果屯乡、福堪乡、千口乡、韩张镇8个乡镇;濮阳县城关镇、柳屯镇、户部寨乡、清河头乡、鲁河乡、文留镇、梁庄乡、王称固乡、白罡乡、梨园乡、五星乡、子岸乡、庆祖镇、八公桥镇、胡状乡、郎中乡、海通乡、渠村乡、徐镇镇、习城乡20个乡镇;范县辛庄乡、杨集乡、陈庄乡、龙王庄乡、颜村铺乡、高码头乡6个乡镇;台前县城关镇、侯庙镇、后方乡、清水河乡、马楼乡、孙口乡、打渔陈乡、夹河乡、吴坝乡9个乡镇。对这60个乡镇的高产田进一步挖掘增产潜力,使其粮食单产稳定提高到15000公斤/公顷。

濮阳市中产提升区面积90767.24公顷。涉及清丰县固城乡、韩村乡、大屯乡、古城乡、阳邵乡、大流乡、高堡乡、马村乡、仙庄乡、巩营乡、瓦屋头镇、六塔乡、纸房乡、双庙乡、柳格乡、马庄桥镇、城关镇17个乡镇;南乐县杨村乡、近德固乡、城关镇、谷金楼乡、梁村乡、张果屯乡、元村镇、韩张镇、西邵乡、寺庄乡10个乡镇;濮阳县城关镇、柳屯镇、户部寨乡、清河头乡、鲁河乡、文留镇、梁庄乡、王称固乡、白罡乡、梨园乡、五星乡、子岸乡、庆祖镇、八公桥镇、胡状乡、郎中乡、海通乡、渠村乡、徐镇镇、习城乡20个乡镇;范县城关镇、濮城镇、辛庄乡、王楼乡、杨集乡、白衣阁乡、陈庄乡、陆集乡、龙王庄乡、颜村铺乡、高码头乡12个乡镇;台前县城关镇、侯庙镇、后方乡、清水河乡、马楼乡、孙口乡、打渔陈乡、夹河乡、吴坝乡9个乡镇。对这68个乡镇的中产田实施高标准开发,建成高产稳产田,粮食单产力争提高到13500公斤/公顷。

濮阳市低产改造区面积72489.53公顷。涉及清丰县固城乡、韩村乡、大屯乡、古城乡、阳邵乡、大流乡、高堡乡、马村乡、仙庄乡、巩营乡、瓦屋头镇、六塔乡、纸房乡、双庙乡、柳格乡、马庄桥镇16个乡镇;南乐县西邵乡、寺庄乡2个乡;范县辛庄乡,台前县侯庙镇、后方乡、清水河乡、马楼乡、孙口乡、打渔陈乡、夹河乡、吴坝乡8个乡镇。对这26个乡镇的低产田改造区实施综合改造,达到中产田水平,粮食单产力争提高到12000公斤/公顷。

严格农田整治工程标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推进土地平整工程,合理确定田块规模,改善农业机械作业条件。不断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实施黄河灌区升级改造工程,推广喷灌技术,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优化配置水资源,稳步提高耕地灌溉面积比例和渠系水利用系数,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推进农田林网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稳步提高农田防护比例。整治后耕地等别提高1个等,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田块面积在13.3公顷(200.0亩)以上;参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耕地排灌设施配套程度达到90%;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不低于95%。


第19条                        着力建设生态良田

现代土地整治工作目标不能仅限于提高土地综合生产力,还要改善生态环境,考虑维系并改善乡村景观的美学和文化价值,提高农村综合发展能力。按照保障区域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优先配臵生态用地,确保生态用地的数量和质量,发挥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生态景观服务功能。保护濮阳市生态核心区功能,并建设相应的生态缓冲区。依托主干河流网络和道路网络,建设集生态保护与休闲游憩于一体的绿道网络,维系水生态系统作为排洪泄洪、生态廊道、休闲游憩等多重功能,构筑濮阳市绿色基础设施网络。同时,提升乡村景观风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推行生态型建设用地整治,建设生态良田。

第六章 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

第20条      积极开展中心城区城镇工矿用地整理

城镇低效用地是指城镇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下列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可列入试点范围: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厂矿等用地类型。目前濮阳市城镇低效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濮阳市城区东南部。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管理,严格征地管理,遏制“城中村”现象的扩大。将“城中村”各项管理纳入城市的统一管理体系,推进规划区内土地市场和土地管理一体化,促进现有“城中村”的改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城中村”整治配套政策,加强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建设,切实提升中心城区的用地效率。规划期末,濮阳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在3093.24公顷,其中华龙区旧城改造面积为778.37公顷,占据全市旧城改造的25.16%。

规划期内,华龙区重点实施赵村、戚城、尧当、申庄、马湖等城中村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孟轲乡北里商、北王庄、北王庄、北寨等村庄的整治。


第21条         稳步推进各县城区城镇工矿用地整理

加大对旧城镇中心设施落后,功能布局不协调的旧商业中心,市场、厂房、工矿用地的整合改造,提升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城镇环境,挖掘土地价值。

通过与各县,旧城改造指挥部对接后获取各县县城废弃工矿改造的数据资料。其中,清丰县涉及旧城改造面积182.73公顷。


第22条  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改造,引导调整城乡用地结构,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依据有关建设标准加强农村居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规划期内,通过整理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纳入挂钩管理,优先布局于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镇等范围内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内;至2020年,濮阳市全市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可以整理出5567.55公顷的增减挂钩指标。其中,整治节余指标较大的区县为清丰和南乐分别为1293.03公顷和1009.68公顷。

 


  

第七章 加快土地复垦

第23条                      积极推进土地复垦

在调查评价损毁土地复垦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土地损毁的类型、程度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立足农业优先、改善生态环境和鼓励多用途使用,统一规划,确定复垦的重点区域,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加大政府对土地复垦的资金投入,吸引社会投资进行复垦,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全面实现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的复垦。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坚持土地复垦和生产建设相结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在生产工艺、建设方案中落实土地复垦各项要求。确定的复垦任务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和投资概算,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加强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新损毁土地的复垦管理。加强生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减少损毁面积,降低损毁程度。


第24条                  加快工矿废弃地的复垦治理

全市确定清丰东南部-台前县东部土地复垦重点区域,涉及清丰县仙庄乡、六塔乡、双庙乡;台前县打渔陈乡、夹河乡等乡镇。该区域工矿用地较为集中的区域,复垦任务较重,至2020年,复垦土地规模在891.11公顷,补充耕地671.77公顷,复垦潜力较大的区域主要分布清丰县、台前县。


第25条                  逐步推进油田污染土地的治理

油田生产中产生的废泥浆由钻井液、粘土和污水、废油水等成分,废泥浆中含有重金属且有粘性、难以脱水等特性。钻井中不可避免的使用各种化学剂,化学剂中的有毒物质在未被完全用尽状态下随着钻井液和废泥浆排出,从而造成对周围的土地产生污染。由于油田的多年开发,每年都有部分油田工矿用地废弃,根据初步掌握的数据,濮阳油田需要复垦的废弃油井大约为5000个,复垦土地面积为1933.33公顷(29000亩)。

油区污染土地的复垦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景观建设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复垦后景观与当地自然环境相协调。加强土地复垦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土地复垦水平。


第26条                    复垦耕地的验收与管理

对复垦耕地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新增耕地质量验收。同时,要加强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强化宜耕土层建设,严格客土土源质量标准,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结合客土回填、表土剥离等活动,改良土壤性状,稳步提升耕地地力。加大农田水利、耕作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

 

 

第八章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27条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科学合理开发宜耕未利用地。选定重点区域,科学论证、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补充有效耕地面积。濮阳市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主要分布在沿黄滩区,到2020年,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在11841.82公顷,可补充耕地10796.89公顷。涉及沿黄滩区涉及沿黄乡镇辛庄乡、陈庄乡、陆集乡、张庄乡、清水河乡、马楼乡、打渔陈乡以及南乐县西北部的元村镇、西邵乡、寺庄乡、梁村乡等乡镇。


第28条                       构建土地生态网络体系

按照保障区域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优先配置生态用地,确保生态用地的数量和质量,发挥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生态阻隔及景观功能,促进“两横六纵三灌区四水库一湿地”水系格局优化,加强水生态和滩涂湿地的保护,完善“三区两点一网络”林地系统建设,恢复并提高城镇内绿地系统、河流水系等的生态功能,重点保护及建设市域范围内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的保护,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生态板块、廊道、基质功能互补的一体化的土地生态网络体系,进一步彰显和提升濮阳在中原经济区的生态优势。


第29条                       促进水系格局优化

尊重水系的自然属性,按照水系的自然形态,进一步加强黄河水系、调蓄水库的沟通与整治,优化市域水系格局。增强市域内水系的灌排等功能,充分发挥沿黄地带的优势、强化水库的调蓄水量及调节气候等功能,提升水系的生产生活给排水、调节城市小气候等功能。


 

第九章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安排

第30条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规划期间,濮阳市共布局了1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清丰县纸房乡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项目规模5241.25公顷,涉及纸房、阳邵等乡镇。


第31条                     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本着整治潜力大、群众意愿强烈,实施条件成熟的原则,确定台前县打鱼陈,南乐县福堪等3个乡镇,濮阳县郎中乡、柳屯镇等3个乡镇,清丰县固城、阳邵乡2个乡镇,项目规模16882.53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79.08公顷。


第32条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遵循整治潜力大,社会经济条件适宜、实施条件成熟,群众意愿强的原则,确定台前县马楼乡,华龙区岳村乡,清丰县固城乡、马村乡、双庙乡、瓦屋头镇、纸房乡,总共13个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项目规模4694.75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499.60公顷。


第33条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为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华龙区孟轲乡城镇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开发区吕家庄、豆村集等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到濮阳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整治土地面积2966.64公顷。


第34条                      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依据复垦潜力大,集中连片,自然条件适宜、综合效益显著的原则,确定台前县打鱼陈、马楼两个乡镇,濮阳县渠村乡、王称堌乡2个乡镇,清丰县六塔乡、双庙乡、瓦屋头乡等4个乡镇。项目规模303.3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73.21公顷。


第35条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

依据开发潜力大,集中连片,自然条件适宜、综合效益显著的原则,确定台前县清水河、马楼乡,濮阳县渠村乡、范县陈庄乡、辛庄乡、张庄乡等共4个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开发规模2314.64公顷,补充耕地面积2078.39公顷。


第36条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根据规划期内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计划,统筹考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和划定要求,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全市规划60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从中选取10个作为市级重点项目。分布濮阳县胡状乡、户部寨镇、郎中乡、柳屯镇、清河乡、庆祖镇、渠村乡、文留镇、五星乡;范县张庄乡,整治规模共6903.29公顷,补充耕地539.38公顷。

第十章 整治投资和效益分析

第37条                      资金需求

参考濮阳市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现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控制标准》成果,综合各个区县资金安排情况,汇总得出规划期内总投资约需45.31亿元,其中,农用地整理投资13.70亿元,占总投资的30.24%;土地综合整治投资14.66亿元,占总投资的32.36%;土地复垦投资0.36亿元,占总投资的0.78%;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投资0.62亿元,占总投资的1.37%;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投资8.85亿元,占总投资的19.53%;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投资7.12亿元,占总投资的15.72%。


第38条                    资金来源

本规划投资45.31亿元,除部分重点工程或示范项目申请中央财政投资外,其它项目投资均由地方财政承担,预计可以筹集41.62亿元,除此之外还可以筹集到部分社会资金。

1、土地整治资金筹措途径

规划期内土地整治资金筹措渠道包括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带动的其它涉农资金和社会投资等,具体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土地复垦费。随着土地整治产业化发展,还可以采取更多渠道、更多方式,更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并且还可以拓宽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

2、主要投入渠道

(1)中央财政投资

全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申请中央投资,预计申请投资9.24亿元。

(2)市财政投资

市财政投资主要来源是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规划期内预计筹措资金42.58亿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耕地开垦费

耕地开垦费(根据规划期占用耕地规模和濮阳市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补充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依据《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4588.98公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9-13万元/公顷,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18-22万元/公顷,平均按15万元/公顷计算,规划期间耕地开垦费收缴总额为100957.56万元。按照70%留于地方用于土地复垦的资金为70670.29万元。

②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不低于15%,《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4961.50公顷,根据历年来濮阳市土地出让金数据,测算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6.75亿元。

③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据统计,濮阳市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1.17亿元。

④新增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经批准将节约指标少量调剂城镇使用的,土地增值收益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预计可以筹集0.60亿元。


第39条                        资金平衡分析

可以预测到的资金筹措保障程度为91.87%,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所需资金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除此之外,还可统筹其他部门资金,集中投入,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第40条                   经济效益评价

提高耕地等级,增加粮食单产。通过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等级,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基础支撑,通过土地集中提高规模经营和产业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从根本上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整治后耕地等级提高1等,主要粮食作物单产达到15000公斤/公顷(1000公斤/亩)。

通过土地整治,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大大降低生产成本,优化土地投入与产出结构,通过土地整理增产10.59万吨,直接经济效益2.71亿元。

节余建设用地指标7683.25公顷,按15万元/亩的交易价格,可产生经济价值11.52亿元。

同时,土地整治也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可有效减少当地农村过剩劳动力的闲置。此外,农田水利设施及农村交通设施的配置完善,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便于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进而增加农业的利润空间。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得到提高,有助于促进规划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


第41条                            社会影响评价

土地整治通过增加耕地面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减少农村过剩劳动力的闲置,促进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一是通过农用地整理,促进田间工程配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农田防护林网体系的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形成良好的防护林体系,改善当地小气候,增强洪涝灾害抗御能力,提高农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二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改变道路宽窄不一、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滞水难排的现象,减少污水对环境、地下水体、土壤的污染,减少疾病的传播,有效控制村庄生产、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保持水土,美化村庄,充分展示乡村风光。三是积极推进城市内部结构优化,增加城市内部生态用地比例,同时将基本农田、优质耕地大面积连片布局,优化空间格局,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提高用地效率,促进节约集约。通过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整治,加大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及时复垦废弃工矿用地,提高闲散、废弃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引导产业布局,集中建设产业园区,可大大提高土地集约程度。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为城乡统筹发展搭建平台,可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合理布局乡镇企业和农村居民点,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


第42条                       环境影响评价

土地整治通过改善濮阳市土地结构和布局,能够逐步提升濮阳市生态宜居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及农业生产设施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土壤肥力,有选择地开发未利用地并从一定程度上改变原有的景观格局。规划的实施对土地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首先,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有助于减缓土地利用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其次,本规划重点关注生态功能区及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有助于区域稳定的生态环境格局的构建,有助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助于在实施本规划时,控制其负面影响。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43条                    严格执行规划

1、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土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土地整治各项工作,保障规划的实施。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土地整治共同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价考核市、县土地管理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2、健全土地整治规划体系。

县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区域土地整治规划,落实《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濮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县(市、区)可结合实际,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复垦专项规划、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土地整治规划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协调衔接。

3、严格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必须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必须符合土地整治规划。加强规划监督检查,禁止随意修改,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44条                    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1、改进规划工作方式。

编制各级土地整治规划,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的专家咨询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规划的论证和协调。

2、切实维护土地权益。

明晰土地权利,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建立听证制度,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土地整治项目设计与工程建设中要充分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引导群众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推行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完善的规划信息公示制度,将土地整治规划及其调整、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实行土地整治“阳光操作”。加大土地整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规划的认识,增强群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参与程度。


第45条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1、加强土地整治计划管理。

抓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工落实,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保障规划目标的落实。

2、严格土地整治资金管理。

收足、用好、管住取自土地管理环节的各项资金,确保土地整治资金主渠道。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有效整合的土地整治资金筹集、管理制度,采取预算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的办法,捆绑投入,集中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健全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合理使用、有效监管。

积极拓宽土地整治的资金来源,除政府资金以外,还要开辟银行贷款、工程建设企业垫资、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构成的多元化投资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市场化运作原则,确定政府、投资者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投资主体得到合理回报,进而形成投资与收益的良性循环,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及投资回报机制,推进土地整治的产业化和社会化。探索农村有效担保抵押物范围,鼓励农民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稳妥推进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自行开展土地整治,新增指标可有偿纳入相关指标调剂平台。

3、建立健全土地整治实施监管体系。

建立从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编制、规划实施,到项目整体验收的全程跟踪管理机制,实施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一是明确各级政府相应的监管责任与义务,建立实施进度的日常报告制度、重大问题专门报告制度以及偏差纠正制度。二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规划与建设、土地市场状况等情况,制定农村土地的基准地价,为土地收益权分配方案的制定提供参照。三要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对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注重考核结果的激励运用,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土地整治资金分配、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等相挂钩,强化土地整治的激励约束机制。四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整治质量监管制度,建立统一的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标准与价格评估体系,成立由各权益人参与或委托的项目工程验收小组,对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好质量关,对项目所包含的建筑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等逐项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五要将土地权属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整治后权益不明确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


第46条                    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1、建立土地整治的经济激励机制。

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和补充耕地重点地区的支持,完善基本农田整治工程后续管护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对履行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义务较多的地方实行奖励,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地方和农民耕地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2、探索建立土地整治市场化机制。

研究探索土地整治市场化资金运作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土地整治投融资渠道,形成以政府资金为主导,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的土地整治资金保障体系。制定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实行政府引导监管、企业投资实施、农民投工投劳的产业化土地整治模式。

建立项目建设资质准入制度,严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信管理,提高土地整治规划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建立规划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设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促进各类中介机构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3、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人地挂钩试点工作。

组织编制实施《濮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及相关政策,综合设计挂钩专项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和耕地面积不减少、不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的前提下,做好建新区项目用地征收报批和拆旧区土地复垦工作,统筹实施居民点归并、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建新地块供地所得收益,扣除各项税费后要返还农村,支持农村集体生产和经济发展。

“人地挂钩”的推进应从整个区域空间优化来考虑用地统筹,要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进行详细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城乡建设用地专项规划,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以规划为导向,合理安排城镇建设、耕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根据社会经济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选择正确的产业发展道路,通过产业发展引导进城农民充分有效地就业,避免盲目发展高端产业、建设高标准城市等,人为设置人口转移障碍。在人口密度较大、交通和信息基础条件较好的村镇,适度发展一些综合经济带和经济园区,以现代农业、简单外包加工业和服务业为依托,大力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降低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扭转“重地轻人”的倾向,把解决转移人口就业和居住问题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产城互动,以产业发展提供就业机会,以城市发展为农民落户提供条件,有序实现高水平的农民工市民化。

4、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以优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核心,带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居住证制度、涉农体制、村镇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规划统筹等方面的“十改联动”,推动濮阳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制定《濮阳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对于农村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制定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相关规定。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在不违反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用于商品住宅开发、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允许其通过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联营、抵押等形式合法上市流转。用于经营性用途以及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进入土地有形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公开交易。

5、建立健全农村土地退出机制。

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鼓励在城镇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已经在城镇中解决了其基本保障等问题且不愿回农村居住的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到城镇居住。对同时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民,享受与实际居住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社会保障,真正实现农民变市民。对农民放弃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归还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和承包地的补偿费用应综合土地的区位条件和自然条件、市场供求情况、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政府的宏观政策因素,参考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法等方法综合评估成果,经过双方协商而确定,所退出两类土地的补偿标准不能低于同一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退出的宅基地中有条件复耕的要优先安排复耕,复耕新增耕地面积和质量经过检查核定后,可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中单列等量的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由市、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一调配使用。


第47条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1、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

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整治数据库系统,构建“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技术体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项目信息网上报备,做到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全程信息化监督管理。

2、加强土地整治队伍建设。

健全土地整治机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土地整治机构的研究咨询、政策建议、技术服务和实施监管作用。加强土地整治专业教育,健全土地整治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切实提高土地整治管理和技术人才的专业素养。

3、制定农村土地收储制度

制定《濮阳市集体建设用地的收储管理办法》,收储制度要包含详尽的年度收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且要有所侧重,优先储备规模集中连片、收储成本较低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的收储制度与征地制度不同,体现一种非强制性,必须确保在收储对象完全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开展收储工作。

4、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须编制土地权属管理方案,确定土地权属管理程序、方法和技术标准。土地权属管理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运用调查、勘测、评估等各种手段,准确摸清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包括宗地的数量、类型、质量,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等情况,同时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二是明确土地整治效益的分配方案。收益权人主要包括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投资主体等,收益权调整与分配方案的制定要遵循公开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通过收益权人自愿协商、谈判而达成一致,鼓励新增耕地依据就近原则,归属原经济组织耕种,同时完全保留各收益权人的退出权。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权益纠纷调处机制,优先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规范开展整治后的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后,土地数量、质量、用途、权属界线等发生改变的,要及时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和办理变更登记,建立新的地籍档案,确保产权清晰、界线明确、面积准确、界址清楚,保持地籍资料的现势性。

附表

附表濮阳市土地利用现状表(2015年)

单位:公顷

农用地

耕地

283502.53

66.38%

园地

1654.63

0.39%

林地

18110.26

4.24%

其他农用地

19402.77

4.54%

合计

322670.20

75.5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村庄

56604.96  

13.25%

城镇用地

16133.09  

3.78%

采矿用地

3624.27  

0.85%

小计

76362.32

17.88%


交通运输用地

5611.01  

1.31%

水利设施用地

3599.87

0.84%

其他建设用地

431.15  

0.10%

合计

86004.35

20.14%

其他用地

水域

河流水面

6942.96  

1.63%

内陆滩涂

7020.14  

1.64%

自然保留地

4478.66

1.05%

合计

18441.77

4.32%

土地总面积

427116.31

100.00%

 


附表濮阳市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项

2020年规划目标

指标属性

农用地整理规模

158766.84

预期性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

约束性

土地复垦规模

604.83

预期性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

8694.84

预期性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

16310.1

预期性

补充耕地总量

16968.11

约束性

农田整治补充耕地

3208.78

预期性

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498.83

预期性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

7692.34

预期性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耕地

5567.55

预期性

整治后耕地等别提高程度

1

预期性

 

附表濮阳市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补充耕地规模

高标准农田建设

土地开发

整治村庄

华龙区


20.00

开发区


46.67

南乐县

160.00

133.33

范县

173.73

140.00

台前县

80.00

106.67

濮阳县

700.00

273.33

清丰县

126.67

173.33

合计

1240.00

893.33


 

附表濮阳市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农用地整理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土地复垦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整理规模

可补充耕地

整理规模

整理规模

复垦规模

可补充耕地面积

开发规模

可补充耕地面积

华龙区

16209.47

125.06

652.07

778.37

37.54

30.03

57.15

51.43

清丰县

59808.54

1150.63

1187.91

17.08

182.73

146.19

1253.98

1128.58

南乐县

42861.27

364.66

1035.84

0.00

31.35

25.08

2282.67

2054.41

范县

36099.12

1140.95

1717.22

0.00

50.38

40.30

1564.13

1407.71

台前县

28439.19

477.28

1311.26

0.00



641.61

577.45

濮阳县

97977.76

3407.03

2952.95

2297.79

45.04

36.04

2809.80

2528.82

合计

281395.34

6665.60

8857.26

3093.24

347.05

277.64

8609.34

7748.40

 

 


 

附表濮阳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表

单位:公顷

重点区域名称

整治类型

整治规模

可补充耕地面积

濮阳县中部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农用地整理

61226.90

2766.37

清丰县北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398.31

357.74

清丰县中部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土地复垦整理

105.35

84.28

沿黄滩区及南乐县北部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区域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3084.89

2776.40


 

附表濮阳市土地整治项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规模(公顷)

可补充耕地面积(公顷)

投资规模(万元)

建设期限(年)

备注

台前县城关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720.12

13.18

1685.08

2016~2020


台前县侯庙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1043.84

23.83

2442.58

2016~2020


台前县后方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460.4

13.55

1077.35

2016~2020


台前县马楼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458.88

7.92

1073.77

2016~2020


台前县孙口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11

3.15

493.75

2016~2020


台前县清水河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69.26

45.77

1.56

2016~2020


台前县打渔陈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337.91

6.77

1645.7

2016~2020


台前县夹河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33.93

11.7

1139.24

2016~2020


台前县吴坝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19.19

30.7

1067.49

2016~2020


台前县马楼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565.94

169.8

2756.2

2016~2020

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台前县清水河乡土地开发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277.53

266.43

1298.86

2016~2020

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

台前县马楼乡土地开发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476

466.48

2227.68

2016~2020

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

台前县马楼乡土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31.06

14.07

169.65

2016~2018

市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台前县打渔陈乡土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38.07

20.21

210.7

2016~2018

市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濮阳市台前县马楼乡前张胡同、黄那里等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203.63

1.5

1140.33

2016~2020


濮阳市台前县打渔陈乡东仝、梁庙、梁集、枣梨河、田庄、阴庙等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23.56

6.32

3491.94

2016~2020


濮阳市台前县夹河乡汤庄、南宋等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436.12

2.1

2442.27

2016~2020


濮阳市台前县吴坝乡郑三里、邵庄、李坝、晋城等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261.33

2.2

1463.45

2016~2020


华龙区岳村乡瓦屋、东寨土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24.09


481.79

2016-2020


华龙区岳村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08.38

103.98

2601.12

2016-2020

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华龙区孟轲乡城镇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440.35


11889.45

2016-2020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华龙区岳村乡城镇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86.39


2332.53

2016-2020


华龙区岳村乡土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6.77


108.32

2016-2020


南乐县杨村乡土地整治项目

农用地整理

1297.52

38.93

2919.42

2016-2020


南乐县韩张镇土地整治项目

农用地整理

496.45

14.89

1117

2016-2020


南乐县韩张镇西耿村、赵耿村等9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3.91

1.62

763.04

2016-2020


南乐县元村镇元村、留胄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8.61

3.24

1543.79

2016-2020


南乐县西邵乡五花营、西邵集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101.32

7.27

2279.73

2016-2020


南乐县寺庄乡西寺庄、东寺庄等4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83.04

6.17

1868.4

2016-2020


南乐县梁村乡前翟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46

6.31

1034.98

2016-2020


南乐县谷金楼乡宋谷金楼等4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5.99

6.1

1484.83

2016-2020


南乐县福堪乡福堪街等17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181.94

2.94

4093.68

2016-2020


南乐县千口乡北仇庄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70.33

6.49

1582.46

2016-2020


张果屯乡南街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84.58

5.62

1903.07

2016-2020


南乐县杨村乡睢杨等11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50.99

3.31

1147.24

2016-2020


南乐县近德固乡杏元等7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81.99

1.55

1844.74

2016-2020


南乐县福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1.82

0.35

266.03

2016-2020


南乐县谷金楼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2.87

3.47

289.49

2016-2020


南乐县西邵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32.24

0.43

725.41

2016-2020


南乐县寺庄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7.22

0.82

162.43

2016-2020


南乐县梁村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42.64

2.26

959.36

2016-2020


南乐县近德固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07.7

3.78

2423.34

2016-2020


濮阳县白罡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503.18

24.98

4305.47

2016-2020


濮阳县户部寨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1331.58


2290.32

2016-2020


濮阳县郎中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3588.19

6.76

6171.69

2016-2020

市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濮阳县梁庄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1835.88

19.1

3157.71

2016-2020


濮阳县柳屯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3840.04


6604.87

2016-2020

市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濮阳县清河头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1578.43


2714.9

2016-2020


濮阳县渠村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239.36

9.09

3851.7

2016-2020


濮阳县文留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683.05

16.61

4614.85

2016-2020


濮阳县五星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140.98

16.27

3682.49

2016-2020


濮阳县习城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756.39

14.39

4740.99

2016-2020


濮阳县徐镇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3133.74

17.16

5390.03

2016-2020

市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濮阳县八公桥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64.96

39.95

8759.1

2016-2020


濮阳县白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75.3

24.84

9007.08

2016-2020


濮阳县海通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91.5

36.76

9395.99

2016-2020


濮阳县胡状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436.35

48.41

10472.35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户部寨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42.98

63.14

8231.46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郎中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42.84

43.57

8228.16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梨园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275.27

37.38

6606.49

2016-2020


濮阳县梁庄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578.77

29.07

13890.51

2016-2020


濮阳县柳屯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548.57

65.28

13165.73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清河头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459.16

66.27

11019.84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庆祖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532.01

48.71

12768.2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渠村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746.65

67.51

17919.53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王称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563.1

22.1

13514.42

2016-2020


濮阳县文留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450.11

45.28

10802.58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五星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08.3

42.44

7399.28

2016-2020

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濮阳县习城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71.37

25.47

8912.82

2016-2020


濮阳县徐镇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89.15

31.93

9339.59

2016-2020


濮阳县子岸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364.96

36.03

8759.1

2016-2020


濮阳县梨园乡土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3.75


60

2016-2020


濮阳县渠村乡土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58.32


933.12

2016-2020

市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濮阳县王称乡土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21.49


343.84

2016-2020

市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濮阳县习城乡土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15.16


242.56

2016-2020


濮阳县八公桥镇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1.74

1.74

6.51

2016-2020


濮阳县梁庄乡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4.98

4.98

18.63

2016-2020


濮阳县渠村乡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438.71

383.33

1640.78

2016-2020

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

濮阳县王称乡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1.61

1.61

6.02

2016-2020


濮阳县子岸乡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45.97

41.37

171.93

2016-2020


清丰县固城乡土地整治项目

农用地整理

3031.51

78.52

5456.72

2016-2018

市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清丰县阳邵乡土地整治项目

农用地整理

3289.05

76.64

5920.29

2016-2018

市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清丰县古城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16.21

83.672

1743.15

2016-2018


清丰县固城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70.21

50.568

1053.15

2016-2019


清丰县马村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470.72

338.92

7060.8

2016-2018

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清丰县双庙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38.55

171.768

3578.25

2016-2018

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清丰县瓦屋头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471.77

339.696

7076.55

2016-2019

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清丰县纸房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47.72

178.336

3715.8

2016-2016

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清丰县柳格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9.85

8.87

103.44

2016-2017


清丰县六塔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56.57

50.91

593.95

2016-2018

市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清丰县马村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3.55

3.2

37.31

2016-2019


清丰县马庄桥镇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3.67

3.3

38.49

2016-2020


清丰县双庙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47.23

42.51

495.91

2016-2020

市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清丰县瓦屋头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20.68

18.62

217.18

2016-2020

市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清丰县仙庄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19.41

17.47

203.77

2016-2020


清丰县纸房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

29.88

26.89

313.72

2016-2020

市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清丰县孙庄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6.88


444.45

2016-2020


清丰县韩村集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43.75


1776.42

2016-2020


清丰县孟村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244.41


652.57

2016-2020


清丰县固城集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969.33


2020.69

2016-2020


清丰县和潘生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715.92


1942.2

2016-2020


清丰县孙旧寨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213.57


897.82

2016-2020


清丰县张二庄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88.67


1501.38

2016-2020


清丰县油房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590.08


1564.18

2016-2020


清丰县单拐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119.22


701.46

2016-2020


清丰县吉张吴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750.68


1690.68

2016-2020


清丰县瓦屋头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869.79


1582.67

2016-2020


清丰县赵家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556.08


1186.14

2016-2020


清丰县中心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584.26


1230.51

2016-2020


清丰县西阳町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769.66


1306.83

2016-2020


清丰县巩营集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407.64


919.83

2016-2020


清丰县菜园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1041.35


1825.07

2016-2020


清丰县马村集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01.97


1708.29

2016-2020


清丰县大岳庄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491.01


1027.31

2016-2020


清丰县古城集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445.92


1467.72

2016-2020


开发区胡村乡店当、金牛庄、天阴村等11个村的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1633.96

81.7

3676.41

2016


开发区王助乡王助东、王助南、西李庄等17个村的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134.21

106.71

4801.97

2017


开发区田楼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99.1361

35.78

805.15

2016


开发区濮上新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5.09

27.95

628.88

2018


开发区北胡集村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8.2003

29.8

670.4

2017


开发区凤祥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89.56

29.78

670.05

2018


开发区小堤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2.4056

4.31

97.07

2019


开发区林平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69.4562

1.72

38.79

2018


开发区焦二寨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

77.44

6.58

148.05

2017


开发区吕家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163.41



2016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豆村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327.49



2016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杜家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284.48



2016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四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141.27



2016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赵楼拐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117.71



2017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油辛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126.42



2017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张仪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447.58



2017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许村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633.97



2017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祁家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121.34



2018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娄店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113.09



2018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貌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69.4



2018


开发区孟村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195.68



2019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疙瘩庙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294.2



2019

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开发区铁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11.32



2019


开发区王助西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2.59



2019


范县濮城镇、王楼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1166.75

23.34

2333.5

2016


范县张庄乡、高码头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

2526.75

50.54

5053.5

2016-2020


白衣阁乡等11个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591.67

197.1

20733.36

2014-2020

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范县老城区(樱北)改造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18.18



2016-2020


范县陈庄乡、辛庄乡、张庄乡三个乡土地开发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1122.4

962.15

5050.78

2016-2020

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


附表濮阳市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表

单位:公顷

示范区名称

建设规模

耕地质量提高等级

补充耕地面积

涉及乡镇

南乐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

4870.84

1

12.16

近德固乡、杨村乡、元村镇

台前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

5383.72

1

87.02

马楼乡、清水河乡

清丰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

5241.25

1

99.28

纸房乡、阳邵乡

 

农用地潜力分布图.jpg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jpg

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规划图.jpg

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jpg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jpg

濮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jpg

土地整治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