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0日09:27 作  者:

张巧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不动产登记的简版购房合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6年8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压缩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2018年、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濮阳市不动产登记指标分别取得第2、3名的佳绩濮阳市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做法省、市多次通报表扬,并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同时,也得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机构以及办事群众的广泛赞誉。

一、关于取消简化版合同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现已取消简化版合同,目前使用完整版电子合同。

(一)简化版合同在初期不动产登记中发挥的作用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提交双方买卖合同。而开发企业提供的原版合同(30页左右)不仅不便于携带,且登记程序也较为繁琐。为缩减办事材料方便群众办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省自然资源厅相关专家和法律顾问共同研究,2017年起启用简化版合同作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材料。简化版合同记载了不动产登记应填写及记载的全部内容,比原版合同携带更方便(仅需1页)、要点更突出、办事效率更高。为买卖双方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启用简化版合同也避免了办事人员携带较厚的原版合同奔波,以及因不慎将原版合同丢失而造成的麻烦。

(二)简化版合同现已由正式版购房合同取代

随着濮阳市不动产登记“掌上办”业务的深入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已无需提供纸质合同,可线上直接签订电子合同,简化版合同的优势已不明显。自2021年6月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使用简化版合同,启用与原版合同内容保持一致的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关于不动产部门应存档完整版购房合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留存完整版购房合同。

目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业务95%以上通过掌上办理实现,其中预售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合并办理且全部实现掌上办。买卖双方在线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过“刷脸”确认合同内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留存完整版的电子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买卖双方提供随时下载、查阅服务。

、关于与房产部门数据共享

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正在通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进行数据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已通过市共享平台实现共享。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版)的通知>》(豫营商〔2020〕2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与同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业务协同,并提供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信息的实时共享服务。目前,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中“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起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确保业务环节前后衔接一致、真实准确,便利共享查询追溯”相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正在协商解决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纽带,通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设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双方数据互通共享,两部门共同使用同一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能够保持政府机构各部门之间数据信息的一致性,从根源上解决开发商一房两卖合同备案监管问题,也能够避免群众因信息不对称、不一致导致合法利益受损问题。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同时,继续提升网上办理业务覆盖范围,做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全部业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后,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与监督,您的提案对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鞭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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