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0日09:28 作  者:

赵永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缓解市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启动编制《濮阳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为指导我市停车长远健康发展,积极应对现状停车矛盾,我局于2020年12月启动了《濮阳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与正在编制的《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人防和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同步开展,积极谋划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完善停车场选址布局。根据《濮阳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阶段成果,近期将以老城区内商场、医院、学校和老旧小区等停车矛盾突出地区为重点,积极增加停车供应,远期将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更新,充分预留停车场空间,形成老城适量、新城足量的停车供应模式。此外,《濮阳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拟对优化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规范路内停车位设置、鼓励错峰共享停车、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引导停车产业化及智慧化发展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为我市停车场建设、运营工作提供指导。

二、严格执行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濮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对建设项目停车位的设置有明确要求,即:住宅建筑配置停车位要大于等于1辆/户,其中示范区住宅建筑大于等于1.5辆/户;商业、服务类建筑按照综合商业大楼、仓储式购物中心、批发交易市场、独立农贸市场、餐饮和居住区配套商业设施等类别,结合各类建筑的停车特征,规定配建标准为0.8-5.0辆/百平方米。我局按照《技术规定》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并作为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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