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囯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小城镇与乡村空间发展规划研究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县(区)、镇(乡)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承担县(区)、镇(乡)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备案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单位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相关工作。